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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级“四新”建设项目立项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3-10-24 09:40:29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一、评审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下午13:30

二、评审地点:行政楼246会议室

三、答辩方式:PPT汇报。

1.卓越、拔尖项目:每个项目汇报时间8分钟。

2.“四新”创新实验班项目:每个项目汇报时间5分钟。

3.各项目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成员与合作基础;(2)合作课程及培养方案计划;(3)研究内容与实施计划;(4)项目特色和亮点;(5)预期成果。

四、答辩顺序见附件。

五、工作安排:

13:30-15:00 卓越计划项目、拔尖基地项目评审

15:00-16:30 “四新”创新实验班项目评审

专家组做评审工作说明,并委托1名专家担任评审组长;评审组长主持答辩评审会议;专家组打分并提出修改意见。


附:2023年校级“四新”建设项目立项答辩顺序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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