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发挥校本部教师在学校继续教育中的作用,现面向全校补充征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一、基本条件
应为嘉兴大学本科生论文指导教师,有对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二、教师职责
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确保论文质量,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完成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根据《嘉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嘉大学位〔2025〕1号)文件精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要求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指导对象
指导嘉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2024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四、其他事宜
1.有意愿的教师填写《嘉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报名表》,由所在教学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报名表钉钉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已指导过校外教学点2023级学生毕业论文的老师无须重复报名,默认由继续教育学院直接分配指导任务,但若有老师因个人原因需退出指导的,请尽快向继续教育学院说明。
2.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校外教学点学员的实际情况,为指导教师匹配工作任务。
3.论文指导费(不含复评费、答辩费):理工医类本科专业640元/生;文经管法教育类本科专业480元/生。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核算,学校计财处直接发放至教师本人。联系人:继续教育学院 王燕芳 电话: 83643003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6日
附:
嘉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
学院 |
招生专业 |
商学院 |
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
机械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医学院 |
药学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
文法学院 |
汉语言文学、法学 |
平湖师范学院 |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