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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答辩顺序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4-23 16:10:15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一、评审时间与地点

4月27日13:30,行政楼246会议室

二、答辩方式PPT汇报

1.每个项目汇报时间5分钟。

2.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研究意义与必要性;(2)成员与研究基础;(3)研究内容与实施计划;(4)项目特色和亮点;

(5)预期成果。

三、参会人员

各项目申报负责人或指定项目组成员,欢迎其他教师前往观摩。

四、答辩顺序

评审答辩顺序:请于4月24日14:00至15:00到行政楼103办公室现场抽签(可委托1名成员抽签),指定时间内没有参加抽签者由教务处随机分配答辩顺序。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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