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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微专业二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5-28 10:36:37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微专业招生启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8日-6月20日

二、招生对象

2023级四年制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022级五年制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招生专业

序号

责任学院

微专业

招生群

招生电话

毕业学分

课程门数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字智能

25775019753(钉钉)

何老师
  13705834379

9

5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发电工程

749195744(QQ)

胡老师
  0573-83647584

8

4

3

数据科学学院

数据科学与智能分析

756477392(QQ)

刘老师
  0573-83641230

10

5

4

医学院

心理咨询与治疗

735799058(QQ)

王老师
  13736408120

8

6

5

医学院

药品安全与健康

748602802(QQ)

黄老师
  13511300858

10

6

6

设计学院

虚拟角色与特效制作

319425030(QQ)

张老师
  13484185131

10

5

7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智能穿戴与大健康

64325016548(钉钉)

生老师
  13732578936

8.5

5

8

文法学院

现代吉他演奏

75680009572(钉钉)

李老师
  0573-83642328

10

5

9

平湖师范学院

家庭教育

73450006484(钉钉)

袁老师
  0573-85235508

8

5

四、报名条件

1.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品行端正。

2. 学生在校期间限修一个微专业。

3. 其他个性化要求参看各学院发布的微专业招生简章,由各学院负责解释。

4. 家庭教育微专业暂仅对平湖校区学生开放。

五、招生流程

1. 学院自主宣传

各微专业招生学院在报名期间同步将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简章等在学院网站公布,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2. 学生自愿报名

意向报名的同学填写《嘉兴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报名时间内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各微专业开课学院。

3. 学院录取

各微专业招生学院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表》留学院备查。学院统一汇总学生信息并于6月20日上午11:00前,提交《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附件2)至教学建设科。

4. 名单公示

教务处网站公示各微专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正式录取至各微专业。

五、报名须知

1. 学生应充分了解报名微专业的教学计划和个性化招生要求,综合考虑自身学习能力和后续学习安排,严肃对待微专业的报名工作。

2. 微专业课程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学位授予资格。

3. 原则上微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低于20人不开班。

3. 微专业免收学费。

4. 本学期进行招生工作,下学期正式开始授课。

六、其他说明

为确保2024年微专业招生及后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宣传招生工作。

2. 学生中途放弃微专业修读的,须经微专业负责人、开课学院同意之后报教务处备案。

3. 开课学院负责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选课配课、考试安排、成绩提交等教学管理工作。

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嘉兴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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