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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微专业(补充)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6-01-29 16:02:27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微专业招生(补充招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128日-224

二、招生细则

(一)招生对象:面向全校学生。(梁林校区、平湖校区分区招生)

(二)开班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2026届毕业生每班原则上不少于3人。

(三)上课时间:一学期或一学年。

四)2026届毕业生为确保按时完成培养课程,建议选择修读期限为一学期的微专业。

(五)微专业免收学费

三、报名条件及流程

(一)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品行端正。

(二)学生限选一个微专业。

(三)报名同学填写《嘉兴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在报名时间内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各微专业负责人。

(五)各微专业招生学院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开设的微专业名单及学生录取名单。学院统一汇总各微专业拟录取学生信息,于2026225日下午4:00,将《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微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课程大纲(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建设科范老师处。学生申请表由学院留存备查。

(六)教务处网站公示各微专业拟录取人员名单。

四、其他说明

(一)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提出结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微专业学习证明。

(三)完成微专业修读的本校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替代部分通识选修课学分,具体操作按照《嘉兴大学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执行。

(四)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学位授予资格。

(五)开课两周内退学学生需在微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手续并向教务处报备,填写退学情况说明,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删除学生课表中的微专业课程。

教务处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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