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规定,从2012级本科生开始执行需获得6个课外学分方可毕业。现将2018届本科生课外学分认定的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并于2018年5月20日前2018届本科生所获得的课外学生予以认定,汇总后以电子文档(附件2)发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请各教学单位从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技能训练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适度拓展课外学分获得渠道。如:承办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志愿者每天计0.5学分,上限1学分;完成嘉兴学院在线学习中心(图书馆主页有链接http://zjxu.gj.chaoxing.com/portal)网络课程学习,每32学时计1学分,上限2学分等。2018届以后届别的学生不能再通过网络课程学习获得课外学分。
3.课外学分认定主要以审核资料为依据,当认定无资料、资料真伪无法确认或存在异议时,由认定单位向材料提供部门提出资料复核,由材料提供部门进行复核。
附件:
附件1 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2 课外学分统计表
附件下载(1):
关于开展2018届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的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