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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修订)
 
发表时间:22-05-23 15:25:49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及《嘉兴学院关于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导向,以推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为宗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致力于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创业教育的任务

(一)聚焦“专思创”融合。将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逐级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加大课堂支持。对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

(三)增强社会责任。强化创业教育的育人功能,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

社会问题解决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四)支持产学协同。支持300个/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创、新苗、互联网+大赛扶持、乡村振兴项目),逐步实现本科生参与率累计超过50%,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

(五)注重项目落地。对创业意愿强烈、创业潜力大的学生“3+1育成精英班”,逐步提高毕业生留禾就业创业率,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

(一)建立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融合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

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内在动力;以专业为依托,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着重增加学生创业知识和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创新实践训练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出系列创新创业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实践实训、项目孵化的方式达到“课、赛、践、孵”一体,使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生在校学习全过程。

(二)对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基础必修课。开设《创新教育实践》《“互联网+”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课程;设置创业教育选修课程群。开设《精益创业》《创业沟通技巧》《创业知识拼盘》《商业模式设计》《创业实践》等课程;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实训。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讲座、SYB技能培训等实践活动,按《嘉兴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认定。

(三)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展创新创业专项训练

与知名企业合作开设融合技术素养、商业素养、艺术素养的新型“岗位创业”试点班;以“互联网+”“挑战杯”等综合性大赛为抓手,系统布局学科竞赛、科技创新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设“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班”;结合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设一批创新创业方向的模拟创业“实验班”。学生(不限专业和年级)在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凭结业证书替代素质拓展第二课堂0.5—2个学分。

(四)对以自主创业为目标的学生开设“3+1育成精英班”和创业教育微专业

1.“3+1育成精英班”

学生可在第四学年(最后1年)选择创业方向,成为创业学院在册学生,接受1年的创业教育或创业实战训练。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具体见附件1)。录取后学生需完成将毕业论文(设计)前后延伸的创新创业训练。“向前”了解市场需求,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向后”加强从理论突破到应用场景落地的可行性。

注册运行流程: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由本专业和创业学院两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意见申请书及与原专业相关的创业计划书。

(2)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替代申请资格认定,认定结果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和创业学院备案。

(3)取得资格的学生参加创业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等环节由专业指导教师与创业指导教师共同商议确定,创业计划书最终成绩的认定,涉及产品与服务与专业相关的部分,由专业指导教师给出成绩,其它运营及项目落地部分的成绩由创业指导教师认定,最终系统操作由创业学院指导教师完成。

具体实施计划:

“3+1育成精英班”具体实施计划

序号

项目模块

总学时

学期安排

1

创业研学

2周

暑假

2

创业实践

84学时

(其中理论学时24)

暑假

3

创业计划书

撰写与项目路演

14周

第7、8学期

注:根据各专业学院的要求,可以以创业研学等内容替换其生产实习/综合实训等学分;以创业实践等内容替换其毕业实习学分。

“3+1育成精英班”采取“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双导师制,专业导师可在获得本学院工作量的基础上增加进度跟踪、技术交流、项目路演等环节的指导工作量经费,专业导师和创业导师(共同指导一个项目)的工作量按《嘉兴学院创业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其中专业导师补贴其中的16个工作量经费;入选“3+1精英班”学生可获得创业研学、产品设计与制作等相关创业扶持费用的支持。

学生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以与原专业方向一致的创业计划书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各专业学院可根据需要将创业研学、创业实践等替换其实习实训环节,达到培养要求,颁发“原专业学历与学位证书”和“嘉兴学院育成精英班”结业证书。

中途退出的学生(开题前统一办理),创业研学、创业实践等内容需补交相关费用;一旦开题完成后,学生需接受创业学院教学安排,若当年不能毕业,原则上需继续留在创业学院完成毕业环节。

2.创业教育微专业

为满足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与专业学院、知名企业行业共同开设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相结合的微专业;

积极申报并努力打造“公益服务、公益实践、公益创业”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公益创业微专业,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10学分。


四、教学保障

1.加强教学管理。在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创业学院负责研究制定创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和组织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教学保障。以“双导师”作为支撑,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校内外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等国家、省、市平台,全力保障学生开展市场调查、项目设计、成果转化和企业创办等创业实践活动。

3.加强条件保障。汇聚地方创业教育资源,全程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注册咨询、培训交流、专利申报等一站式服务。项目团队可优先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园和嘉兴学院大学科技园,享有园区的扶持政策。


五、本方案从2019级学生开始实施。具体解释工作由教务处、创业学院承担。




   教务处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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