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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发表时间:23-12-16 16:36:08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39号),我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通知主要针对“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等四类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已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或工作单位)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有校外教师参与的需提供对方学校出具的政审意见。线上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四)具体申报推荐要求

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 )和申报书(附件4)要求。

三、推荐原则

1.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建设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成员满足申报限项要求。

2.优先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通过认证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3.优先推荐学习者数量大、范围广,对学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支撑的作用的通识课程。

4.优先推荐彰显学校特色,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课程。

5.课程建设基础好,原则上为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优先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范围内推荐。

四、推荐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领会教育部文件精神,参考国家一流课程审查指标(附件7),结合一流专业建设,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规划,依照学校推荐原则组织申报,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学院党委审核后,分类择优推荐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分两组排序:线上一流课程为一组,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合并为一组排序)。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文件要求遴选出推荐名额数量课程,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推荐至省厅。

(三)在线填报

学校遴选推荐的课程,需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23.12.23,17:00前

各教学单位提交所有申报材料(需盖教务处或者学校公章处按要求盖教学单位公章或党章),提交后人员不可变动,校外人员需提交对方高校党委盖章的政审表。各学院推荐课程需经过至少3天院内公示(可在23日-25日公示)。

2023.12.24-2023.12.25

1.形式审查

2.将所有拟推荐参评人员提交学校各部门审核,并提交学校党委审核后出具校党委盖章的“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

2023.12.26-2023.12.30

开展评审,待推荐课程公示(公示期2023.12.28-2023.12.30)

2023.12.30-2023.01.01

学校拟推荐课程完成网上填报

2024.01.02

学校按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材料

2024.01.03开始

省厅对申报课程进行专家评审并确定推荐课程名单

获省厅推荐课程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平台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书备案表,按照要求签字,交教务处统一盖校章。

所有材料报送省厅

五、教学单位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教师于12月23日17:00前将学院审核盖章通过后的电子版材料上传至学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网站(http://v185880.kypt.chaoxing.com/)。

学院为单位线下提交材料:附件5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附件6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课程申报材料政治审查意见(需提供Word版、盖章扫描件),院内公示的纸质和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请以“学院名称+汇总表/政治审查意见/公示”命名,压缩包发送至laurus0816@zjxu.edu.cn。

六、其他说明

(一)国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群

为保障国一流课程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教务处建立钉钉工作群,及时传达最新工作精神、开展业务解答与交流,请相关教师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嘉大国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群”。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材管理科 陈老师,联系电话:83640485。办公地点:行政楼106办公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

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5.学院拟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需提供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

6.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课程申报材料政治审查意见(需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及纸质版原件)

7.国家一流课程审查指标(供参考)

8.嘉兴学院已认定国家级一流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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