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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3-11-21 10:26:35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组织开展省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类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职业能力拓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实训)课等四类。申报课程应已纳入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大纲,为已上线运行的继续教育在线课程,原则上应已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且具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经验,课程负责人每人限报1门。鼓励以课程团队形式申报。

二、推荐条件和名额

1.推荐课程应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职业能力拓展课为重点,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需求,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跨校或跨专业协同建设满足不同教学与学习需求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推荐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与肖像权等问题。入选省级立项课程须保证2024年秋季学期在省教育厅确定的相关平台上线运行。

3.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各教学单位不限额排序推荐。经所在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向继续教育学院推荐。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省厅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继续教育学院。

(1)《浙江省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2)《嘉兴学院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1份。

2.继续教育学院于2023年12月5日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评审采取专家审阅申报材料和在线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标准参照《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指标》(附件1)。各申报教师要确保填写课程网址正确、课程网站畅通且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能审看课程相关教学资源、学习过程及支持服务过程等。如因申报课程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3.2023年12月10日前,学校向省厅推荐,完成材料报送。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王燕芳(83643003);办公地址:仁心楼5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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