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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预通知
 
发表时间:25-04-01 10:38:02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专业设置、专业名称调整工作、预备案专业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原则上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增一停一”的理念,以本科专业设置为契机,积极推进学院专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工作。

二、设置原则

(一)符合上级部门指导意见。新设置专业要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相关指导意见,要和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保持一致。

(二)注重专业和学科的一体化发展。新设置专业原则上要依托优势学科,契合学校学科门类布局,以优势学科专业为引领,带动和辐射其他学科专业建设。

(三)严格调控招生专业总数。有下列情况的专业原则上将控制设置:一是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二是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三是全省本科专业布点数过多的专业;四是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五是同一设区市内已有3所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六是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须一并附上)。

(四)对标专业类国家质量标准。新设置专业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以及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未达到标准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增设。

(五)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对接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国家战略性产业,以及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国家重点产业链。可参考我省区域发展急需和产业发展需求较大专业目录清单(见附件)。

(六)规范专业名称调整。学院根据专业内涵发展要求,可调整专业名称。其中,调整为目录内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增设该专业的备案程序办理;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按增设该专业的审批程序办理。该专业备案或审批通过后,原专业由学校按撤销专业处理,已获相关成果等由新设专业继承。

三、申报程序

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校内程序:申报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学校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内容

(一)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核对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请学院核对本院专业设置情况,更新各专业负责人信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等,并填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如数据需要更改,请在纸质稿上标识,并提交《变更情况说明表》。材料见附件1。

提交材料:《**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变更情况说明表》纸质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提交时间:2025年4月11日11:00前

(二)2025年专业申请意向摸排工作

各教学单位须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填报《嘉兴大学本科专业申请意向表》,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提交材料:《嘉兴大学本科专业申请意向表》纸质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提交时间:2025年4月11日11:00前

(三)2025年本科专业设置、专业名称调整工作

申报学院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嘉兴大学新设置专业论证报告》《嘉兴大学新设置本科专业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专业名称调整)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按专业分类装袋。电子版文件(按专业分类设置文件夹)通过钉钉同步发送给冯老师。

提交时间:2025年4月27日11:00前

五、其他说明

如教育部、省厅通知有新的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老师,83642031

教务处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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