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和2025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嘉兴大学第一届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反映近年来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的成果。重点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成果一般经过2年及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联合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育改革成果,冲击省级乃至国家级奖项的成果。
5.已获得省级和校级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奖项目不再参评。
三、推荐名额
为保证申报成果质量,请各学院、部门按照以下名额限额推荐:
表1 项目推荐名额
教学单位 |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本科项目可推荐名额 |
经济学院、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数据科学学院、设计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平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 |
各2项 |
医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 |
2+1项 |
体育与军训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团委等教育教学相关的管理部门 |
各1项 |
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有专业通过专业认证的学院 |
各增加1项 |
四、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
(二)申报书附件(附件2,一式5份),其中,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是重点,佐证材料可只提供列表。
(三)学院填写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3,一式1份)
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钉钉发送给教务处范永刚老师。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学院-申报书-项目名称”,附件材料统一命名为“附件-项目名称”,统一汇总在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中。
各学院(部)将上述纸质材料和申报推荐汇总电子表于2月21日(周五)前由教务办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室)。
联系人:冯思洋 联系方式:83642031
五、其他说明
1.此次申报为预申报,具体申报要求、相关材料及政策标准参考《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2.学校将针对本轮申报材料,组织新一轮教学成果培育专家指导会。
3.各学院、部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好此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