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教务处文章导航
关于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答辩评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9-23 10:31:18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为更好培育和凝炼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成果奖申报质量,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工作,拟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928日(周六)13:30

二、评审地点

行政楼246会议室(A组)、224会议室(B组)。

三、评审要求

1.每个项目PPT汇报6分钟,专家质询指导4分钟。

2.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要解决的教育教学问题;(2)当前成果创新点、项目特色和亮点;(3)成果培育目标及实施方案;(4)预期成果及推广应用效果。

3.培育项目答辩分AB两组进行,分组和答辩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答辩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核心成员。

4.专家评委对答辩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平均得分即为项目最终成绩。不参加答辩汇报的项目评审成绩记0分。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项目组于92515:00至行政楼103抽取答辩顺序,如未按时抽取则由教务处随机分配,产生最终答辩顺序。

2.请各项目组于92715:00将答辩PPT钉钉发给王越老师。PPT格式建议pptxppt格式。

  

教务处   

2024923


上一篇:关于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答辩顺序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等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