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培育和凝炼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成果奖申报质量,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工作,拟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年9月28日(周六)13:30。
二、评审地点
行政楼246会议室(A组)、224会议室(B组)。
三、评审要求
1.每个项目PPT汇报6分钟,专家质询指导4分钟。
2.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要解决的教育教学问题;(2)当前成果创新点、项目特色和亮点;(3)成果培育目标及实施方案;(4)预期成果及推广应用效果。
3.培育项目答辩分A、B两组进行,分组和答辩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答辩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核心成员。
4.专家评委对答辩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平均得分即为项目最终成绩。不参加答辩汇报的项目评审成绩记0分。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项目组于9月25日15:00前至行政楼103抽取答辩顺序,如未按时抽取则由教务处随机分配,产生最终答辩顺序。
2.请各项目组于9月27日15:00前将答辩PPT钉钉发给王越老师。PPT格式建议pptx或ppt格式。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