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定依据与专业标准
全面贯彻落实《嘉兴学院关于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对标各类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标准,或者执行教育部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审定要求
1. 对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类专业认证标准,深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OBE)教育教学理念。各专业要以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为基础,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精心凝练和科学制定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2. 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学分总量和课程数量,高度重视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的契合度、课程体系的合理性。
3. 明确实践、选修比例要求,要设置足量的实践、选修课程。
三、涉及学院与专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四、材料列表
1.审定版人才培养方案
2. 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学时)比例一览表
3.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材料
4.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模板)
5.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模板)
五、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交word/excel版本、pdf电子扫描版;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专员统一汇总后打包钉钉发给冯老师:
2.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其中材料3提供复印件即可,原版留学院备查。
3.提交时间:4月9日下午5:00前提交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冯老师 83642031
教务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