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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的公示
 
发表时间:23-12-13 14:07:16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2〕4号)文件精神,在开展专业自查、校内外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数字经济专业申请浙江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详细名单见附件)。

1.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专业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单位: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话83642031或

纪委监察室,电话83646006。


附件: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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