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2〕4号)文件精神,在开展专业自查、校内外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数字经济专业申请浙江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详细名单见附件)。
1.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专业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单位: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话83642031或
纪委监察室,电话83646006。
附件: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