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2022年11月11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8号),公布2022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我校共获批立项42项。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要加强与企业联系,按期完成预期目标,所在学院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 项目结项验收由立项资助企业方进行。验收后,按教育部发布的结项通知,在平台完成结项成果的填报工作。
3. 项目通过企业验收、教育部审批,可到教务处办理项目级别认定。项目认定期限为3年,时间自教育部公布立项文件之日计起。认定次数仅限一次。
4. 经费管理。项目组获悉企业经费到账后,提供计划财务处“嘉兴学院经费到账查询单”到教务处申请增设项目经费账号。学校暂不收取管理费。经费使用参照《嘉兴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8号)
2. 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