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22〕29号)以及教育部最新本科专业目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发展规划等,经各教学单位申报,校内外专家论证,学校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定,数字经济、临床药学等两个专业列为2022年度新增设置本科专业。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科专业结构优化实际情况,公共事业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两个专业已经停招5年,纳入今年撤销专业范围。经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学校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定,将公共事业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两个专业列为2022年撤销专业报送省厅审核。
特此公示。
教务处
2022年7月15日
公示期: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公示期内,若对申报和撤销情况存在疑问或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3642031,联系邮箱:677278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