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广泛调研及充分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嘉兴学院关于修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为切实做好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订依据与专业标准
全面贯彻落实《嘉兴学院关于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对标各类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标准,或者执行教育部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
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分别执行《指导性意见》中“四年制文经管类本科专业总学分为155~165学分,四年制理工医类本科专业总学分为160~17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为195~205学分;专升本专业总学分为70~80学分。”开展专业认证(评估)者执行认证机构的标准。
三、加强组织与领导
各学院要组织骨干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特别是对于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色的模块课,要充分发挥教授、专家的作用,鼓励他们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多开设内容丰富有特色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各专业要按照《嘉兴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1.评价和修订培养目标;
2.依照培养目标,制定毕业要求;
3.在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毕业要求观测点,建立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4.邀请校外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上述环节;
5.对初步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要组织校内外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毕业学生代表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的论证意见,尤其要听取用人单位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要组织合作单位对校外培养阶段进行周密设计;
6.在此基础上,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送教务处审核。
四、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1.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其课程名称及相对应的学分、学时从教务处提供的通识课清单(附件3-1)中选取。
2.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
3.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可采用附件中计划模板。通识课程设置必须以《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置方案》为准。
4.组织教学运行的教学基本文件,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中英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等内容,学校将对以上教学文件的制订工作予以布置并重点抓落实。
五、制订工作安排、材料报送
1.人才培养方案初稿。4月18日前上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同时提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过程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PDF电子扫描件。方案论证过程材料原件由各学院自行妥善保存。
初稿包含:文字部分和表格部分,电子文件夹命名:学院+专业
请各学院教务办负责人统一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学建设科。
2.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公布。5月至6月上旬,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稿、论证、修订完善等工作。定稿电子版将在教务处网上公布。
联系人: 冯思洋 电话:8364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