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2021年12月14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8号),公布2021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我校共获批立项14项。截止目前,我校累计获批102项。
2021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嘉兴学院)
序号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202102044010 |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
产教融合视角下的Java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
李永刚 |
2 |
202102057023 |
北京聚源锐思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
“互联网”+金融数学与数据分析实验平台建设 |
宁同科 |
3 |
202102072017 |
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
材料类专业实验室安全虚拟仿真实践教学建设 |
程凤梅 |
4 |
202102112012 |
北京易智时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
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摄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
陈建新 |
5 |
202102119035 |
北京知链科技有限公司 |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
区块链金融数学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基地 |
汤约翰 |
6 |
202102126063 |
北京中科致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
经济学专业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综合实训基地(青莲公司)项目建设 |
陈军 |
7 |
202102126106 |
北京中科致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
新媒体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改革 |
安娜 |
8 |
202102171008 |
帆软软件有限公司 |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
《企业数字营销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
钱大可 |
9 |
202102204033 |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
新型测绘技术背景下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
董洪晶 |
10 |
202102235005 |
杭州睿数科技有限公司 |
师资培训 |
基于Python的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师资培训 |
孙明瑞 |
11 |
202102240011 |
杭州仪迈科技有限公司 |
师资培训 |
机器人关键技术培训与研究 |
张辉 |
12 |
202102576083 |
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
基于桌面云的计算机类实验室的构建与应用 |
许小东 |
13 |
202102595013 |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
智能财务应用示范课程建设——以《税务会计》课程改革为例 |
蒋雪清 |
14 |
202102620031 |
浙江精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
教育“新基建”背景下新商科实验平台建设 |
沈国勤 |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要加强与企业联系,按期完成预期目标,所在学院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 项目结项验收由立项资助企业方进行。
3. 项目通过企业验收结项后,可到教务处办理项目级别认定(省部级、市厅级)。项目通过企业结项,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则最低认定为市厅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二级及以上期刊至少1篇,同时须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达到省部级项目认定标准,可申请认定为省部级。成果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且成果取得时间不得早于教育部发布立项申报文件之日。未达到认定标准的,项目组可以继续研究,认定期限为3年,时间自教育部公布立项文件之日计起。认定次数仅限一次。
4. 经费管理。项目组获悉企业经费到账后,提供计划财务处“嘉兴学院经费到账查询单”到教务处申请增设项目经费账号。学校暂不收取管理费。经费开支范围按照:(1)项目经费主要来自企业的,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及数据采集费、实验室改装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咨询费、协作费、劳务费、技术交流费、视频制作费用等。如有超出上述经费使用范围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申报指南或项目协议原文。(2)项目经费来自财政经费的,例如省教育厅划拨经费,则经费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财政制度执行。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