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9〕91号)要求,为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教学单位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总结工作,报告内容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突出基层教学组织在推进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指导学生学习上的成效和经验,总结当前基层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以及主要的改革建议。总结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篇幅1500字左右。
请于2022年1月7日(周五)17:00前将总结报告等材料电子和纸质(签字盖章)发教学建设科陈姗。电话83642031。地点:行政楼143。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