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了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推荐申报评审工作。
经项目组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通报校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等程序后,拟推荐“嘉兴清洁能源产业学院”项目申报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5日——2021年10月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0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提出。联系人:江平,联系电话:0573-83642053。联系地址:嘉兴学院行政楼106室。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