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微专业申报、招生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微专业”申报面向全校所有学院,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学生就业能力需要,积极申报。
二、建设方向
各教学单位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双千”计划和急需紧缺“微专业”产业领域和建设方向(附件5),并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方向。
三、申报要求
发挥“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优势,支持学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学习专业课程群3—5门课程,一学期完成微专业学习任务。
四、拟招生专业提交教学材料
本学期已运行的微专业,如计划于下学期继续招生,须结合实际教学情况,制定并提交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可招生微专业名单见附件)。此项材料将作为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及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务处将依据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安排课程及完成学生成绩录入、教学工作量结算等后续工作。
五、本学期微专业工作量核对
本学期组织开展微专业教学工作量汇总表请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进行核对,该表格将作为本学期微专业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提交
1.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2.人才培养方案
3.教学大纲
4.工作量核算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于11月24日下午4:00前发送给教务处范老师。
联系人:范老师 85624336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