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工作,提升产学协同育人成效,现将嘉兴大学2025年下半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二、项目类型
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项目调整为“随时征集、动态发布”的形式,可随时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人自行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站(http://cxhz.hep.com.cn/)注册用户,并按要求申报。
2. 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立项操作指南》(附件1),填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查简表》(附件2)。
3. 学院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人将申报书、协议等资料上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4.学校定时集中线上受理材料申报事宜。
(二)过程管理
1. 学院是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各学院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遴选、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选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环境及条件支持。
2.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与企业对接,并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项目负责人须确保企业资助经费及时到款,合规使用项目经费。合作企业对项目立项后建设经费没有承诺及时到账或者附有其他不合理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申请。
(三)结项管理
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填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审查简表》(附件6),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等约定,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
学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本校的结题验收结果。
五、其他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可与教学建设科范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5624336
教务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