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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四新”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1-30 13:25:38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教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十四五”四新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数量

(一)申报教材须我校作为第一申报单位,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一流专业配套教材;

2.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

3.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大家(包括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长江计划特聘教授或相当层次的高水平人才)编写的教材。

(二)我校可推荐申报名额:

1.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4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首批申报工作安排,本次优先推荐4门新增国一流本科课程配套教材,即,商学院1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种、医学院1种、马克思主义学院1种,推荐名额可在学院内部调剂。上述学院出现空余名额时,再从其他国一流专业与课程所在学院及其他学院择优推荐;

2.名师、大家领衔编写的教材,数量不限

上述名额外,我校还可通过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推荐申报“四新”通识教育教材,2种(附件5);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推荐申报高等教育层次内符合基地研究方向教材,1种(由教材基地推荐)。

二、选题范围和出版、编写要求

1.本次立项拟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确定选题范围。

2.本次立项建设的“四新”教材项目要求在2025年6月30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字样和徽标(附件6)。

3.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4.选题范围和编写要求具体参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填写《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申报表》(附件2),首页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2.学院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3)。其他高校和单位成员也要提供相应审核意见书。

3.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预评审、排序及公示,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以上纸质材料(附件2~4)于3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OA或钉钉。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将进行网上填报,各申报教师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教务处联系人:孙老师 83642155;

省级教材地基联系人:王老师 83640043.


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推荐申报表

附件3.项目审查意见书

附件4.申报汇总表

附件5.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

附件6.关于规范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徽标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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