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审核及征订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此次教材选用审核及征订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各教学单位党委对本教学单位教材选用工作负总责。
2.各教学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工作,保持与新华书店驻校人员沟通联系,及时受理新华书店在征订过程中所反馈的征订信息(或变更情况),并将反馈及时传递给有关系部和任课教师,确保教材征订工作顺利开展。
二、选用及征订工作时间
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教材选用审核及征订工作。
三、选用及征订范围
1.本次选用及征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用书,以课程归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为教材征订依据。
2.公共选修课教材实行自主购买,学校不统一征订。教务处网站将统一公布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参考书目清单。
四、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学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各教学单位审定。主要对选用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学术取向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如无上述教材,则应当优先选用同类高校公认共选的、近三年新出版的通用教材,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便于开展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适时更新。教材选用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连续性,也应当结合学科发展及专业调整情况,选用最新版本教材。
5.公正公平。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坚持集体决策,经专家审读、提出意见后,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6.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专业课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加强使用情况督查,切实提高我校马工程教材的课程覆盖率和使用率。
五、选用结果公示与备案
教材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须经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对口管理部门和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选用及征订程序
(1)任课教师推荐教材;
(2)课程教学团队选定教材(若任课教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学院或专业组织论证);
(3)专业负责人审核;
(4)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定;
(5)教材选用结果公示;
(6)教材选用结果上报学校备案;
(7)征订教材。
七、注意事项
1.请按教学任务下达的课程顺序排列填表,公共选修课增列其后;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类别等信息严格对照教学任务,请勿删除记录,以便自查与审核。表格中所有信息务必完整、正确填写,以免发生少订、漏订、错发教材等现象。
2.教材原则上应征订最新版。
3.已审核并通过的教材,本次可不重复审核,但汇总信息及数据仍需填入征订表及总结报告。
4.特殊情况请注明。例如:(1)正在使用分上、下(1、2)册的教材,若上学期已成套征订,此次仍需填写教材信息,并备注“已征订”;(2)如需提前征订非下学期使用的教材,请在使用班级栏中加注“★”号,并备注使用时间。
八、材料报送
1.教材选用总结报告(附件1);
2.教材选用审核及征订表(附件2);
3.教材选用结果公示佐证材料。
材料须经教学单位审核、教材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教学单位加盖公章,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对口管理部门和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教务处联系人:孙笑琰(83642155)
梁林校区书库联系人:许老师(18858310225),陆老师(1395735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