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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报送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1-11-05 15:20:49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精神,我校现就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 号、浙高教学会〔2019〕1 号文件公布)(附件2);

2、省高校“十三五”第三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会〔2020〕11号文件公布)(附件3)可自愿申请接受验收。

二、验收要求

1、2021年11月1日前已正式公开出版,系列教材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

2、教材作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3、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应为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出版

模式教材。

三、材料报送

1、填写嘉兴学院自编教材审核表(附件4),学院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写汇总表(附件5),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验收的项目,请完善汇总表中的所有信息,其中“结果”一栏由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请在“备注”一栏中标注“暂不申请验收+原因+预计出版时间”。汇总表中所列教材为我校省级“十三五”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请勿自行更改。请各教学单位筛选出本单位的所有教材,确保所填信息无误,并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教材2本。2020年已申报校级结题验收的项目(在附加5.汇总表中已注明),无需再次提交教材。

4、教材信息如有变更,请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6),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一份递交教务处教材管理科(兴政楼14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孙笑琰  电话:83642155。

五、结果利用

学校验收合格、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审议通过者,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前两批“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中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

1.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2.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3.省高校“十三五”第三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4.嘉兴学院自编教材审核表

5.汇总表

6.信息变更申请表

7.关于报送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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