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同学、各学院:
针对2021届部分学生的第二次重修考试已于5月13日结束,为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强调如下注意事项:
1. 如结业生所有不合格课程通过此次重修考试均已考核合格,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27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2. 经重修考试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须填写《嘉兴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7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3.请这些学生在2022年6月15日后,与原专业所在学院联系证书领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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