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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部分学生办理换证、学位申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2-05-16 11:41:29来源: 点击数: 打印

相关同学、各学院:

针对2021届部分学生的第二次重修考试已于5月13日结束,为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强调如下注意事项:

1. 如结业生所有不合格课程通过此次重修考试均已考核合格,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27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2. 经重修考试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须填写《嘉兴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7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3.请这些学生在2022年6月15日后,与原专业所在学院联系证书领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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