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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部分学生办理换证、学位申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2-02-19 09:28:44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经研究决定,2021届部分学生换证审核工作将于本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如结业生所有不合格课程考核合格,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换证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2022年3月4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2.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须填写《嘉兴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由学院汇总后2022年3月4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3.请上述学生在2022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结束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结业证书,到原专业所在学院换取毕业证书、领取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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