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嘉兴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大教字〔2024〕13号)的规定,现进行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业预警工作,同时开展帮扶工作,对学业困难的学生给予及时的提醒,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扶措施,促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一、学业预警工作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学业警示:
(1)依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累计未通过课程(含应修未修、考核不合格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下同)学分数达到10学分及以上18学分以下;
(2)在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期内没有修读相应的必修课程;
(3)在毕业前一年,修读的校通识选修课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2.单学期未通过课程学分数达到12学分及以上,或累计未通过课程学分数达到18学分及以上者给予退学警示。
3.达到下列退学条件的,给予退学警示:
(1)学年未通过课程学分数达到24学分及以上;
(2)累计未通过课程学分数达到30学分及以上。
二、学业帮扶工作
1.各学院在统计好警示名单后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其中针对面临退学警示的学生同时要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认真分析学生产生学业预警的原因,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帮扶工作方案,为学业预警学生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3.建立学业预警与帮扶电子档案,对学业预警通知单(通过教务系统生成)、帮扶计划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便后续查阅和跟踪分析。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于3月23日下班前将学业预警名单(通过教务系统导出)报教务处147办公室备案。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学业帮扶机制,督促学生修正学业行为、改善学业状态。
3.从本学期开始,对学业帮扶的检查工作将纳入期中教学综合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