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同学: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工作,本项工作依照《嘉兴大学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实施办法》(嘉大教字〔2024〕11号)(附件1)进行,包括三类情况(第Ⅰ类:学生因各种原因(转专业、转学、国内交流学习、国(境外交流学习)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外修读课程,需认定为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第Ⅱ类: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需进行置换的课程学分。第Ⅲ类:学生取得成果,需认定为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置换和认定以等效支撑专业毕业要求为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专业审核、教务处备案复核的流程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9月18日下班前,学院在系统内操作专业年级课程替代方案
2. 9月12日至9月26日,学生提交申请
3. 9月13日至9月27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4. 9月14日至9月30日,教务处备案复核
5. 10月13日前,学生退课
二、具体操作
(一)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认定
1.学生替代申请
1)一门课替多门课、多门课替一门课或网上无法申请的情况
下载并填写课程替代申请表(见附件),交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审核处理。
2)一门课替一门课或课程类别替代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参照《学生操作手册 -课程替代》(见附件)。
(a)课程替代
公共课程替代的补充规则参照附件中的部分课程替代说明。
(b)课程类别替代(主要是全校通识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
①公选课替代公选课,对照“公选课课程库”(见附件),按课程名称、对应的类别来申请;
②非公选课替代公选课,对照附件中的“课程归属学院对应课程类别”进行申请;
③因艺术类公选课仅8门课程,即《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故其他的艺术课程只能替代人文类(2019级-2021级适用)或人文社科类(2022级及以后年级适用)。
注意:申请的课程必须是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或没有类似的课程。
2.管理员网上审核
1)一门课替代一门课的申请审核
操作路径:教学计划管理→课程替代管理→课程替代审核。
2)一门课替多门课、多门课替一门课或网上无法申请的审核
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纸质申请,符合替代条件的登录教务系统申请替代并审核。
操作路径:教学计划管理→课程替代管理→“学生课程替代申请(管理)”或“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管理)”新增申请→课程替代审核。
3.退课
课程替代审核通过后的课程,如课表上还有,可上网退课,退课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挂牌选课期间可以通过“自主选课”直接退课;
2)重修、补修课程可以通过“重修补修选课”直接退课;
3)无法通过选课页面直接退课的,可通过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申请退课。
超过退课截止时间将不再受理退课申请,需要退课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课申请,否则相应课程考试成绩将如实记载。
4.撤销课程替代
如要撤回以前学期申请的课程替代想重新申请的学生,请先查看原审核记录的“流程跟踪”信息,如为“无流程”的记录,学生可直接删除(管理员无法删除);如是“有流程”的记录,需学院管理员先“撤销审核”,学生方可“撤销申请”并“删除”记录。
(二)国内和境外交换生课程置换和学分替代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分认定申请,提交《国内和境外交换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交流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2.学院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对照两校对应课程的教学大纲,确定是否可以替代,并给出认定结果。
3.专业负责人对照认定与被认定课程教学大纲,以对专业毕业要求具有等效支撑作用为原则签署意见,教学副院长对其进行审批。
4.学院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5.学院教务管理员将置换课程和学分认定结果录入教务系统。
6.教务处进行系统审核。
(三)因培养方案变更需申请专业年级替代
1.替代范围
因培养方案变更,专业年级课程计划发生改变,学生跟班重修需办理专业年级课程替代。
2.替代原则
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以等效支撑专业毕业要求为原则,修读课程的难度和考核要求原则上不低于被认定课程。
3.办理程序
(1)课程教学团队对照替代前后课程教学大纲,以等效支撑专业毕业要求为替代原则,确定替代方案。
(2)专业负责人审核替代方案,并签名。
(3)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审定替代方案。
(4)专业课程以专业为单位,平台课程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专业年级课程替代审核汇总表”(见附件)并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学院留存,并在教务系统内操作。
(四)成果置换与学分认定
1.成果类型: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公开发表学校认定二级及以上期刊、A类科技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语言类计算机类考级证书等。
2.提交材料:《嘉兴大学成果替代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1)及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的成果复印件。
3.认定依据:
(1)认定学分:同被置换课程学分。
(2)认定成绩:《嘉兴大学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实施办法》(嘉大教字〔2024〕11号)附件“成果类成绩认定记载标准”。
4.流程安排:
(1)学生完成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办,教务办审核后原件退回学生。
(2)学院将汇总表及申请报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43)备案。
(3)学院教务办将置换课程和学分认定结果录入教务系统,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
5.注意事项
录入成绩时对应学年学期选择本学期。
(五)退役学生课程免修
根据《嘉兴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大教字〔2024〕13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体育课、军事训练、军事理论等体育类课程的免修。下载并填写《嘉兴大学体育军事类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见附件)并向体育与军训部(体育馆一楼122室)提出申请。
三、联系人
1.学籍异动学生课程替代(吴老师 83642076)
2.交换生课程置换和学分替代(境内交流:周老师 83642338;境外交流:孙老师 83640485)
3.学生成果类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陈老师 8562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