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嘉兴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8 号)经学校2024 年第 5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已印发,请根据文件规定的程序,设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和考核小组,并对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请于4月26日前将修改后的小组名单及转专业实施细则(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校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学院再发文公布。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及《嘉兴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8 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分别填报2023级、2024级各专业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于4月26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的形式提交《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表》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相关表格已通过办公系统发至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务主管。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