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学生:
经校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本学期的学评教分两步进行,学生在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后,须在所有任课教师中评选出最受喜爱的教师。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6日
二、评教对象和参评学生
1.评教对象:承担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理论实验教学的所有任课教师
2.参评学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预科生、交换生
三、评教路径及步骤
1.网上评教路径:进入教务处网站→教务中心→点击“教学评价”菜单→点击“学生评价”→完成评价并提交(每评价完一位老师提交一次)→继续对其他教师进行评价。
2.全部教师评完之后再进入“教学评价→最佳教师评选”选择几位最喜爱的老师。
3.完成评教工作之后才能进入系统进行其他查询、选课等操作。
四、组织实施与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多渠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学评教工作的意义。
2. 请各学院教务线、学工线密切配合,尽可能组织集中评教,切实做好评教组织工作。
3.请学生在评教前,认真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根据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自身体会,实事求是、独立公正、负责任地评价本学期任课教师。提交前请认真核实,一旦提交评教结果,评教信息不能再更改。提醒学生一定要对所有任课老师进行评价,避免漏评,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坚决杜绝代替评教现象。
4.为保证后续数据的及时汇总和计算,请每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相应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并选择最喜爱的教师。
五、温馨提醒
1.网上评教属匿名评教,任课教师无法知道评教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学生在网上评价时,克服思想顾虑,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2.学生如在评教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务办联系,教务办汇总问题联系教务处解决。
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