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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9-09 11:22:50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及其教学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辅修专业招生报名及教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911日-925

二、招生对象

2021级四年制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020级五年制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报名条件

1.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品行端正;

2. 按计划修读主修专业过程中,主修专业第一、二学年必修课全部修读且首次考核成绩合格。

3. 主修专业第一、二学年所有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0

四、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报名,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后打印《辅修申请表》,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 学院录取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并根据招生计划对学生进行择优录取,通过学院官网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取通知。

3. 学生缴费

学生凭录取通知在规定期间内办理选课手续,学院将缴费名单提交计划财务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入财务系统缴纳辅修学分学费。

五、报名须知

1. 学生应充分了解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附件1),综合考虑自身学习能力,谨慎对待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

2. 辅修专业实际录取人数若达不到开班条件,本学期将不开班,辅修专业招生计划和开班条件如下所示。

辅修专业

招生计划(开班条件)

市场营销

30

物流管理

30

纺织工程

30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30

英语

35


3. 学生在校期间限修一个辅修专业,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需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参照附件2)。

4.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免收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嘉兴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嘉院财字 〔20205 号)(附件3)规定执行。

5.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未按期缴纳辅修专业学分学费的,视同自动放弃修读资格;因特殊情况想要放弃修读资格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同意。

六、为确保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及后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2. 对提出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严格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录取名单之后,应及时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审核录取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

4. 学生中途放弃辅修专业修读的,学院同意之后须在系统中登记,并报教务处备案。

5. 做好辅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选课配课、学生缴费、考试安排、提交成绩等教学管理工作。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嘉兴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212 号)(附件4)规定执行。


附件1.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rar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嘉院财字〔20205.pdf

附件4.嘉院教字〔202212.pdf

附件5.学生操作手册-辅修报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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