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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6-15 09:21:06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各专业可接受转专业的学生计划数

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同意,全校2023、2022级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已经确定,具体见附件1

二、转专业范围

本次校内转专业针对2022级的学生(专升本学生、定向委培学生、中本一体招生专业学生、学前教育(大专)、体育教育专业学生除外)。

经“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试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按照《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文件中第六章规定报名。

三、转专业审核原则

各学院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与学院各专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见附件2)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学院的面试、笔试或口试等工作,确定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同时保存好面试、笔试或口试等过程材料与记录,面试过程要求有摄像记录。

四、转专业流程与时间安排

步骤

具体时间安排

办理内容

1

16月15日下午-6月25日

学生须先在此阶段在网上填报转专业申请表,学校逾期关闭申报网站,不再接受转专业申请。具体方法查看:附件4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

2

6月26日

各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审核确认。

3

6月27日-6月28日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学院教务办对转专业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并签名。(学生只有经过现场确认签名后,转专业申请方为有效)。

4

6月29日

1、转出学院将拟转出学生名单经院长签字并盖章及材料送达拟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对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2、各学院准备专业面试、笔试、口试等工作。

5

6月30日-7月2日

各学院组织专业考核(面试、笔试、口试等,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为准),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6

7月3日-7月5日

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7

7月6日-7月9日

教务处审核,并报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

8

7月10日-7月12日

公示拟同意校内转专业学生名单

9

7月13日

公布校内转专业学生名单

10

暑假期间

更新学生学籍信息

11

8月26日

9月10日

未参加军训或需要补训的学生于8月26日,其他学生于9月10日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等手续

五、特别提示

1.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和个人学习情况,慎重选择,不要盲目跟风,建议征得家长同意。

2.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上述转专业流程与时间安排表,密切关注教务网页的通知和信息,按时做好相应的申请、现场确认签字等工作,准时参加相应考核,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3.请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详细了解附件1中各专业可接受的计划数与附件2的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4.申请转入2022级会计学(ACCA)专业的学生务必详细了解嘉兴学院2022级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班招生简章(附件4)。

5. 按照上述转专业流程与时间安排表,转专业成功学生的学籍异动信息在暑假期间完成。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院教字[2019]5号)中第十四条规定,考核成绩真实、完整地记载,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并归入学籍档案,学校真实、完整地出具学生学业成绩。据此,如原所在专业修读的课程需要缓考、补考的,建议按时参加下学期初的缓(补)考考试,如未按时参加的,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院教字[2019]5号)中第十四条规定如实记载相应课程成绩。

6.未尽事宜按《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学院务必通过多种渠道通知2022级学生。

六、咨询电话

教务处咨询电话:83640481

商学院咨询电话:83640056

经济学院咨询电话: 89998809

数据科学学院咨询电话: 83640206

文法学院咨询电话: 83640043

外国语学院咨询电话:83642189

医学院咨询电话: 8364381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咨询电话:83647584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咨询电话: 83646048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咨询电话:83640519

建筑工程学院咨询电话:83640322

设计学院咨询电话:85624276

平湖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咨询电话:85235668

附件1:各专业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

附件2: 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3: 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4:嘉兴学院2022级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班招生简章

附件5: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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