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经研究决定,2022届部分学生换证审核工作将于本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如结业生所有不合格课程考核合格,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换证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2.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须填写《嘉兴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由学院汇总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147室。
如上述两类同学已申请缓考,请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符合换证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147室。
3.请上述学生在2023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结束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结业证书,到原专业所在学院换取毕业证书、领取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