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教务处文章导航
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2-11-16 08:58:12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对照公选课课程库一览表(见附件2)及时填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见附件1),于11月28日之前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同时将任务输入教务管理系统(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通识选修课落实)。在录入系统时注意以下几点:

1.“校区”选择“梁林校区”或“平湖校区”

2.课程的“周学时”一般为3(第11,12,13节),除个别理论学时少的课程,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

3.输入“任课教师”的同时选择上课起止周,如32理论学时的课程可直接选择“学时方案”里的“公选课”

此时的起止周自动设为“2-12周”,其他学时的课程按实际情况设置,但必须安排在第2周至第12周之间,必须先设置好“周学时”再设置“起止周”,出来的任务总学时才准确

4.“面向对象”里“层次”选择“本科”后点击“面向”;按部分公选课选修要求(详见附件3)做“限制”或“面向”的设置。除此之外,如任课教师对其他课程修读有限制要求,亦可加入设置。

5.“场地类别”系统默认为“多媒体教室”。

6.“考核方式”统一输入“考查”

7.“课程归属”按课程库(附件2)里的“课程归属”来选择

8.混合课程有“上机、线上等学时”需点击“其他学时安排”,操作路径:输入“周学时”选择“任课教师”起止周一律输入“2-11周”“场地类别”选择“网络平台”不排课标记为“不排课”点击“保存增加”确定。并在“选课备注”里写明:第2-11周网络平台(智慧树或超星等)上学习(如下图)。


9.系统里“时间地点安排”不输但是提交的“公选课任务表”里请注明“星期几晚上”(周二、周三或周四)并在教务系统“备注”栏里输入(如上图)。

10.系统录入完毕后,从“任务落实查询”导出开课类型为“校选课”的任务数据与填报的“公选课任务表”核对无误后,提交“公选课任务表”(按填报的格式要求填写)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任务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课程库一览表

附件3:部分公选课选修要求




上一篇:关于增加一次2022年体测年度补测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2年下半年英语四六级口语测试考前注意事项的通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