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办法》(嘉院教字[2015]7号)与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请各学院(部)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工作。同时,请注意如下几点:
1、各单位考核结果提交时间:
9月2日前提交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
2、考核中所涉及的教改项目、学科竞赛、发表论文、出版教材等项目日期期限是: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3、做好考核过程材料的保管工作。
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中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根据项目周期,参照《嘉兴学院教学研究业绩核算办法(试行)》(嘉院教字〔2021〕12号)(附件2)、《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确定。
附件1: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2:《嘉兴学院教学研究业绩核算办法(试行)》(嘉院教字〔2021〕12号)
附件3:《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