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在部门内部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分别于5月3日、6月10日将《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改稿发送至各教学单位,现请各教学单位在前期组织开展研讨的基础上,汇总反馈意见后,通过办公系统OA或钉钉的方式于6月23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蔡勤。
附件:《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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