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教务处文章导航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2-05-19 10:34:08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及有关学生: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网上评教时间为2022521日至2022612日,为切实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网上评教,积极做好学生网上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了解学评教的工作意义。同时,请各学院认真部署网上评教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维护此项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2. 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网上评教事宜,学院也可联系机房安排集中评教

3.请务必要求学生在评教前,认真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根据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切身体会,实事求是、独立公正、负责任地评价本学期任课教师。一旦提交评教结果,评教信息不能再更改。所以,提交前请认真核实。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请提醒学生一定要确保对所有任课老师进行评价,避免漏评。坚决杜绝代替评教现象

4.请务必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程的评教

二、评教对象和参评学生

1.评教对象:承担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理论实验教学的所有任课教师

2.参评学生: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成教学院)

三、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路径:进入教务处网站→教务中心→点击“教学评价”菜单→点击“学生评价”→完成评价并提交(每评价完一位老师提交一次)→继续对其他教师进行评价。

2.全部教师评完之后才能进入系统进行其他查询、选课等操作。

3.网上评教属匿名评教,任课教师无法知道评教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学生在网上评价时,克服思想顾虑,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4.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如在评教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务办联系,由各学院教务办将问题汇总后联系教务处解决。


上一篇: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嘉兴学院进修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