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学生、各院教务管理员: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学生校内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外课程替代
基本流程:教务中心→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替代申请或免修申请→审核通过或成绩认定(3月19日后查看)→退课(截止3月27日)(参考附件9:流程图)
1.学生替代申请:(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月13日)
根据 “替代办法”(详见附件1),对计划外课程(即其他课程)进行替代申请。
1)一替多、多替一或网上无法申请替代
填写纸质的课程替代申请表(下载附件2),直接交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审核处理。
2)一门课替代一门课
登录教务中心(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jwzx.zjxu.edu.cn/jwglxt/)网上申请,有以下两种替代情况:
(a)课程替代(校内课程替代申请):
操作流程:报名申请→校内课程替代申请→右上角的“申请”→“替代课程(已修课程)”里选择课程(即已修读的计划外课程)→“被替代课程”里选择课程(即计划内没修完的课程)→填写替代说明→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只能申请计划外课程的替代,并务必严格按照“替代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来申请。部分课程替代对照附件3(含多项工作表/簿);外语类、高数计算机等公共课程参照附件4、5;2018级及以后学生各门体育类课程之间不能相互替代(详见附件6)
(b)类别替代(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简称“节点替代”):
操作流程:报名申请→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右上角的“申请” →“替代课程”里选择课程(即已修读的计划外课程)→“被替代学分节点”里选择节点(即课程类别)→填写替代说明→提交申请。
根据 “替代办法”中第二章校内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的累积与转换第五条中的第4款“在原专业已修读且考核合格,但学籍异动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列入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选修课程”。该条款中选修课程的范围定为跨学院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2018版培养方案为“学校通识选修课”),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申请:
第一, 公选课替代公选课,对照“公选课课程库”(详见附件7),按课程名称、对应的类别来申请;
第二, 非公选课替代公选课,对照附件3中的“课程归属学院对应课程类别”进行申请;
第三, 因艺术类通识课仅8门课程,即《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故其他的艺术课程只能替代人文类(2019级及以后年级)。
特别注意:被替代的课程必须是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或没有类似的课程。(附加:计算机、外语等公共课程不能替代跨学院选课、公选课)
2.管理员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月21至3月15日)
(1)一门课替代一门课的申请审核
登录教务中心(http://jwzx.zjxu.edu.cn/jwglxt/)网上审核:教学计划管理→课程替代管理→课程替代审核。
(2)一替多、多替一或网上无法申请替代的审核
审核学生提交的纸质申请→登录教务中心→教学计划管理→课程替代管理→“学生课程替代申请(管理)”或“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管理)”→课程替代审核。
3.审核通过后退课,有几种方式:
第一、在挂牌选课期间可以通过“自主选课”直接退课;
第二、重修、补修课程可以通过“重修补修选课”直接退课;
第三、其他无法直接退课的,在3月19日起查看替代审核结果,确定审核通过后,申请退课(截止3月27日),即登录教务中心(http://jwzx.zjxu.edu.cn/jwglxt/)对本学期课表上不需要再修读的课程自行进行退课申请(路径: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退课)。
特别提醒: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仔细核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路径完成退课,相应课程考试成绩将依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如实记载、出具,不再受理超过规定时间的退课申请。
4.如要撤回以前学期申请的课程替代想重新申请的学生,请先查看原审核记录的“流程跟踪”信息,如为“无流程”的记录,学生可直接删除(管理员无法删除);如是“有流程”的记录,教务办管理员先“撤销审核”,学生方可“撤销申请”→“删除”记录→重新申请。
二、公共基础类课程(体育、英语、计算机等)免修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取得专项成绩的性质可以转换为包括大学外语、信息技术等相关的通识类课程。依据《公共基础类课程的学分转换对应表》(详见附件8),附上取得的相关成绩证明材料,填写《嘉兴学院公共基础类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详见附件8),向课程归属学院提出申请,经认定后登记为当学期对应课程成绩。
三、因培养方案变更需申请专业年级替代
1.专业年级课程计划发生改变,学生跟班重修需办理专业年级课程替代(学校统一替代除外)。
2.替代原则
替代前后课程对专业毕业要求具有等效支撑作用。原则上,替代课程学分、考核要求不低于被替代课程(参考附件1“替代办法”第二章第五条)。
3.办理程序
(1)课程教学团队对照替代前后课程教学大纲,以等效支撑专业毕业要求为替代原则,确定替代方案(附件10)。
(2)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审定替代方案。
(3)教学单位于3月4日前,将签字盖章的专业年级课程替代认定审核表(详见附件10)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进行替代。
联系人:
1.计划外课程替代(吴老师 83642076)
2. 公共基础类课程(体育、英语、计算机等)免修(吴老师 83642076)
3. 因培养方案变更需申请专业年级替代 (孙老师 83642155)
附件:
1. 关于印发《嘉兴学院学分累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嘉兴学院课程替代申请表(多门课程或网上无法申请)
3. 部分课程替代对照汇总表(含多项工作表/簿)
4. 关于外语类课程替代的建议
5. 关于《高等数学》等公共课程进行替代的补充说明
6. 关于印发《体军部体育课程重修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7. 公选课课程库一览表
8. 嘉兴学院公共基础类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含转换对应表)
9. 学生个人课程替代申请流程图
10. 专业年级课程替代认定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