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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1-11-12 15:55:09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请在汇总好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见附件1、附件2)中填好相应的信息,并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完成“主修专业任务落实”的工作,仔细核查“未落实”和“部分落实”的情况,最后从“任务落实查询”的“主修课程”中导出Excel表(其中要求包括“周学时、起止周、学时类型、任务总学时、课程总学时、教学班组成、教学班人数、教师姓名、是否排课”等字段),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实践环节的课程交实践教学科赵老师(电话83644910),其他课程交教务管理科吴老师(电话83642076)请于12月6日之前完成所有教学任务的落实。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及将信息输入教务系统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要求,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指教授当学年及自然年度为本科生授课)的自然课时数须达到48课时;所授课程指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课程,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教务处通过办公系统将人事处提供的截止2021年11月5日的教授名单发给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和教务办负责人,请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落实。

2.请各教学单位继续严格执行授课教师准入制,并在落实教学任务时严格把关。

3.如有新增聘任企业或其他学校的教师授课,请在填报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同时,按照附件4格式采集外聘教师的信息并上报给教务管理科蔡老师(83640481),之前已填报过的无需重复填报。

4.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政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要求,积极在思政课程中推行100人以下的中班教学,并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推进小班化教学。

5.各教学单位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6.因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进行金工实习、外出等集中实践环节(见附件3)需整周停课的部分专业,涉及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平台课等课程(大学外语、体育课除外),一定要对照整周停课安排表(附件3)来安排教学任务,不能安排停课专业与非停课专业合班上课,在确保总学时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周学时及起止周。

7.同时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验/实训、上机等)的课程,可有两种方式输入任务:第一,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分别落实,其中实践教学任务在“其他学时安排”里落实。第二,理论学时按课程总学时落实任务,实践任务不落实,即“其他学时安排”不输任务。总之,不可重复安排任务学时。不进教务系统排课的教学任务,选择“不排课”标记(包括“其他学时安排”里的教学任务)。

8.需安排实践教学任务的课程,不建议合班安排任务;不能跨学院、跨专业(除部分选修课)安排合班任务;课程考核方式不同不能合班;专升本不能与本科合班。

9.关注课程的周学时和起止周,确保周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周学时(需整周停课的集中实践环节的专业除外)。核对“周学时”与“起止结束周”的乘积是否等于“任务总学时”,如果不等,则须修改“周学时”,解决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任务设置选中要修改的记录(打钩,可以多选)点击右上角“设置信息”“修改字段”选择“周学时”“修改值”填写正确的周学时确定。仔细核对任务总学时(包括理论、实验、上机)与课程总学时是否一致。

10.输教学任务时,“选课备注”一栏不得填写,否则内容会显示在课表中。

11.教学任务表(附件1)中增设一栏“考试方式(笔试、口试、机考、大作业…)”(非必填项),不做要求;如果管理员在教务系统录入该栏目,则期末考试前无需再对相应课程做考试方式的设置。

12.请各教学单位汇总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办法(包括平时成绩的构成,课程考核形式须与定稿的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一致),并于2021年1231日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详见附件5至教务处俞老师;同时,请在各自网站上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非实践环节)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整周停课安排表

附件4:外聘教师信息表

附件5: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考核构成汇总表

 

 

 

 

2021年11月12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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