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在汇总好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见附件1、附件2)中填好相应的信息,并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完成“主修专业任务落实”的工作,仔细核查“未落实”和“部分落实”的情况,最后从“任务落实查询”的“主修课程”中导出Excel表(其中要求包括“周学时、起止周、学时类型、任务总学时、课程总学时、教学班组成、教学班人数、教师姓名、是否排课”等字段),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实践环节的课程交实践教学科赵老师(电话83644910),其他课程交教务管理科吴老师(电话83642076)请于12月6日之前完成所有教学任务的落实。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及将信息输入教务系统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要求,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指教授当学年及自然年度为本科生授课)的自然课时数须达到48课时;所授课程指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课程,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教务处通过办公系统将人事处提供的截止2021年11月5日的教授名单发给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和教务办负责人,请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落实。
2.请各教学单位继续严格执行授课教师准入制,并在落实教学任务时严格把关。
3.如有新增聘任企业或其他学校的教师授课,请在填报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同时,按照附件4格式采集外聘教师的信息并上报给教务管理科蔡老师(83640481),之前已填报过的无需重复填报。
4.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政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要求,积极在思政课程中推行100人以下的中班教学,并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推进小班化教学。
5.各教学单位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6.因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进行金工实习、外出等集中实践环节(见附件3)需整周停课的部分专业,涉及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平台课等课程(大学外语、体育课除外),一定要对照整周停课安排表(附件3)来安排教学任务,不能安排停课专业与非停课专业合班上课,在确保总学时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周学时及起止周。
7.同时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验/实训、上机等)的课程,可有两种方式输入任务:第一,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分别落实,其中实践教学任务在“其他学时安排”里落实。第二,理论学时按课程总学时落实任务,实践任务不落实,即“其他学时安排”不输任务。总之,不可重复安排任务学时。不进教务系统排课的教学任务,选择“不排课”标记(包括“其他学时安排”里的教学任务)。
8.需安排实践教学任务的课程,不建议合班安排任务;不能跨学院、跨专业(除部分选修课)安排合班任务;课程考核方式不同不能合班;专升本不能与本科合班。
9.关注课程的周学时和起止周,确保周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周学时(需整周停课的集中实践环节的专业除外)。核对“周学时”与“起止结束周”的乘积是否等于“任务总学时”,如果不等,则须修改“周学时”,解决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任务设置→选中要修改的记录(打钩,可以多选)→点击右上角“设置信息”→“修改字段”选择“周学时”→“修改值”填写正确的周学时→确定。仔细核对任务总学时(包括理论、实验、上机)与课程总学时是否一致。
10.输教学任务时,“选课备注”一栏不得填写,否则内容会显示在课表中。
11.教学任务表(附件1)中增设一栏“考试方式(笔试、口试、机考、大作业…)”(非必填项),不做要求;如果管理员在教务系统录入该栏目,则期末考试前无需再对相应课程做考试方式的设置。
12.请各教学单位汇总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办法(包括平时成绩的构成,课程考核形式须与定稿的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一致),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详见附件5)至教务处俞老师;同时,请在各自网站上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非实践环节)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整周停课安排表
附件4:外聘教师信息表
附件5: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考核构成汇总表
2021年11月12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