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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前及考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1-10-08 09:43:06来源: 点击数: 打印

接嘉兴市教育考试院通知,我校作为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点之一。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和10月24日,考场的布置工作要求在10月22日下午完成。经教务处与市考试院9月17日实地查看,考场确定设置在仁心楼、博学楼、兴礼楼、厚德楼及兴德楼。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考前布置时段和考试当天,考场所在教学楼须实行封闭管理。为确保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安排在上述教学楼的相关课程请及时更换时间或地点,具体为:

1.原安排在10月22日下午及晚上的所有课程;

2.原安排在10月23日全天、10月24日15:00前的所有课程。

后续事宜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后,登录教务中心办理。

二、封闭式管理期间,广大师生不能进出考场设置所在楼宇。请各单位、部门提前安排好本单位、部门工作,请相关师生不要将个人物品遗留在上述区域内(办公区域和教室共在同一个区域的楼宇在10月22日17:30后即封楼),以免遗失。

三、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老师参加监考报名。根据考场数,教务处将会把各教学单位须提供的监考老师数量和监考要求发至各教学单位教务办。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对照监考报名条件提供监考老师,特别提醒:

1.严禁聘请社会机构或社会人员参与监考等考试管理工作。

2.无直系亲属参加此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

3.监考老师原则上由我校在职在岗老师担任。如确需安排退休老师的,退休还在返聘阶段的老师可以参加监考工作。

4.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一律不得参加考务工作。

5.若监考老师有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须接受追究相应责任的处理。

6.考前14天(即10月8日起)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都须进行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

7.请监考老师务必参加考前的考务培训会议(具体考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并当场签订责任书。

四、请参与考试的考务人员、监考教师统一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圆满完成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点工作。

感谢各单位、部门及所有师生对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大力支持!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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