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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1-02-26 20:36:14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为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请学校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的各项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

一、认真落实开课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按计划开课。

(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教学设施基本情况如教室桌椅、教室卫生及多媒体设备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基本教学用品准备到位及教室卫生状况良好。

(二)请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课表已确定的通知,请各课程归属学院或教师所在学院务必通知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认真本学期课程安排。

2.请各任课教师提前熟悉教学场地、登录教务中心打印点名册(路径:信息查询→学生点名册查询),并在上课前携带本人校园卡上课,以确保顺畅使用多媒体设备。

温馨提醒:请教学场地在梁林校区12号教学楼的任课教师到10号教学楼值班室领取多媒体话筒等设备,在梁林校区13号报告厅的任课教师到14号教学楼值班室领取多媒体话筒等设备。

3.请各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编写好讲稿与教案、学期授课计划。同时,请各任课教师提交辅导答疑安排表(附件1)至学院(部)教务办公室,由学院(部)教务秘书汇总后公布于学院(部)网页,教务处对学院(部)通知发布和辅导答疑情况进行抽查。

4.请各任课教师严格遵守《嘉兴学院教师调(停、代)课暂行规定》,并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停、代)课,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认真完成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请各学院在系统中输入学生报到信息和完成注册工作前注意如下事项:

1.将未报到学生名单及原因报教务处备案。

2.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教务处将公布取得注册资格学生名单,请各学院据此给予注册,并在其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3.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欠缴学杂费的学生(以计划财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不能参加各类选课等教学活动。请欠缴学杂费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缴费工作。

三、认真做好开学初的教学检查工作,确保开学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作。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教学秩序的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秩序运行良好。

1.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于2月27日至2月28日对各教学楼教学设施情况进行检查。

2.教务处组织力量对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情况进行检查。

3.各学院应对任课教师到位及学生出勤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统计表的形式(具体见附件2)盖章后分别于3月5日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答疑辅导安排表.xls

附件2: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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