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修订形成了《嘉兴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嘉兴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嘉兴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研讨、汇总单位意见形成电子文档,反馈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蔡勤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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