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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2-23 15:54:39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为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请学校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各项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

一、认真落实开课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按计划开课。

(一)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检查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基本情况到位情况,如教室桌椅、教室卫生、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是否均已准备到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整改,确保期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二)请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有条不紊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后续课表确定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或教师所在部门(单位)务必通过多种渠道通知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登入教务中心查看课表以及打印点名册。

2. 请各任课教师提前熟悉教学场地,确保上课前能迅速准确抵达授课教室,避免发生跑错教学楼的情况。

3.请各任课教师提前熟悉授课场地的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特别提醒如下事项:

(1)所有授课教室设备均需使用校园卡(一卡通)开启,请任课教师课前携带好本人校园卡(一卡通)。

(2)授课教室在梁林校区一期(除博学楼(8号楼))的,请任课教师到相应教学楼值班室领取话筒等设备,其中厚礼楼(12号楼)的话筒在崇礼楼(10号楼)值班室领取,悦礼楼(13号楼)报告厅的话筒在兴礼楼(14号楼)值班室领取。任课教师课后需要将话筒还回值班室。

(3)授课教室在梁林校区二期和梁林一期博学楼(8号楼)的,因教室内已装有吊麦(音量在控制面板上可调节),任课教师无需领用话筒。

(4)授课完毕后,请任课教师正常关闭多媒体设备、投影仪,切勿采用直接断电源的方式操作,以免影响其使用寿命。

4.请各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编写好讲稿与教案,于开课前通过系统完成授课计划的录入工作。同时,请各任课教师提交辅导答疑安排表(附件1)至学院(部)教务办公室,由学院(部)教务秘书汇总后公布于学院(部)网页。

5.请各任课教师严格遵守《嘉兴学院本专科课程调停代课管理规定 》(嘉院教字〔2022〕11号 ),并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停代课,请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认真完成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切实规范学籍管理工作。

1.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未报到学生名单及原因,汇总后于2月29日报教务处备案。

2.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对于已缴清学杂费或已办理缓缴手续的,请各学院给予注册,并在其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欠缴学杂费且未办理缓缴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

三、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力度。

1.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2.各学院对任课教师到位及学生出勤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具体见附件)盖章后于3月1日下班前填报至行政楼14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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