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教务处文章导航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23 18:16:01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下学期校、院两级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科学合理地编排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安排

(一)根据《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各教学单位已于12月14日前完成所有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二)12月23日前,教务处负责完成公共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主要涉及到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军部开设的公共基础课)。计算机公共课程的上机课表、大学英语的听力课表、大学物理实验课表由承担教学任务实验中心负责编排。

(三)12月24日—2021年1月7日,各教学单位完成剩余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其中,非公共课程实验、上机课表编排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和实验中心协调完成。

(四)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理论教学任务排课工作,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统筹协调实验上机教学任务排课工作。

二、排课原则

课程表的编排应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学期教学任务为基础,本着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编排。

(一)时间安排要求

1.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上课周为1-16周,17-18周为考试周,不能安排上课。

2.在教学资源充足的情况下,理论课程的编排尽量安排在上午,实验上机课尽量安排在下午。工科专业课表中的空余时间尽量以半天为单位,便于后期实验课的编排。如编排了体育课程,其后尽量安排实验上机课,不要安排理论课。

3.为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连贯性,理论课与其配套的实验课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宜太集中或间隔太长。

4.周二、周三和周四晚上为学校公共选修课、通识选课上课时间,请不要将其他课程安排在这三个时间段;周四下午为各单位、部门理论学习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理论或实验课的授课。

5. 根据2021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4月3日至4月5日(第5周周六至第6周周一)、5月1日至5月5日(第9周周六至第10周周三)、6月12日至6月14日(第15周周六至第16周周一)为放假时间,不能安排上课,排课时请注意跳空安排。4月25日(第8周周日)、5月8日(第10周周六)正常上班,如相应课程学期总的教学周数无法满足总课时要求,不足的课时请优先安排在这两天。同时在不影响其它时间段正常排课的情况下,不足课时也可以穿插在周一至周五的空余时间段,或者周末时间。

6. 因金工实习、外出等集中实践环节需整周停课的部分专业,编排课表时需跳空停课周,不足的课时根据停课情况,可适当增加周学时或在其它周次补足课时。

(二)节次安排要求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作息时间是上午2节加3节,下午是2节加3节,排课时请合理利用3节课的时间段,不允许出现5节课中跳空首节课,从第二节或第七节开始排课的情况。

2.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原则上同一门理论课程一天不超过3节课,不允许连续两天上。理论课程周学时超过3学时的,不允许出现4节连上、5节连上甚至一天连上的情况。有特殊要求的实验课程、艺术类课程、讲座形式的课程根据课程要求或实验场地的限制,可4节(及以上)连排,课时数超过一天的课程建议隔天上课,不要连续两天上课。

3.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班级每天的上课节数应相对均衡,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课程难易搭配要相对合理。

(三)地点安排

1.因教室资源紧张,请各教学单位排课时充分利用教务处分配的教室资源,避免出现大教室安排小班上课的情况,如教室资源无法满足的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由教务处统筹协调。

2.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实验课程的场地时,只能安排自己学院所有实验中心的场地,不能安排其它教学单位实验中心的场地;涉及到跨中心上课的教学单位,只能在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确定后通过实验教学系统进行安排。

三、其他事项

1.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确定后,将同步课表到实验教学系统,后续的实验安排工作,实践教学科将另行通知。

2.课程表初排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检查课程课时等安排情况及班级课程表的合理性,并进一步优化课程表。

3.课程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再调整。确因任课教师身体原因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教学单位需严格把关。

上一篇: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部分公共选修课停开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