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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1-06-27 11:12:50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下学期校、院两级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科学合理地编排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安排

(一)根据《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各教学单位务必于6月29日前完成所有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二)7月2日前,教务处负责完成公共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主要涉及到数据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军部开设的公共基础课)。计算机公共课程的上机课表、大学英语的听力课表、大学物理实验课表由承担教学任务实验中心负责编排。

(三)7月2日—2021年7月18日,各教学单位完成剩余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其中,非公共课程实验、上机课表编排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和实验中心协调完成。

(四)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理论教学任务排课工作,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统筹协调实验上机教学任务排课工作。

二、排课原则

课程表的编排应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学期教学任务为基础,本着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编排。

(一)时间安排要求

1.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老生上课周为1-17周,新生上课周为2-18周,18-19周为老生考试周,19周为新生考试周,不能安排上课。

2.在教学资源充足的情况下,理论课程的编排尽量安排在上午,实验上机课尽量安排在下午。工科专业课表中的空余时间尽量以半天为单位,便于后期实验课的编排。如编排了体育课程,其后尽量安排实验上机课,不要安排理论课。

3.为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连贯性,理论课与其配套的实验课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宜太集中或间隔太长。

4.周二、周三和周四晚上为学校公共选修课、通识选课上课时间,请不要将其他课程安排在这三个时间段;周四下午为各单位、部门理论学习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理论或实验课的授课。

5. 根据2021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及校运会安排,下列时间段不能安排上课,排课时请注意跳空:

(1)9月19日至9月21日(第2周周日至第3周周二)

(2)10月1日至10月7日(第4周周五至第5周周四)

(3)11月5日至11月6日(第9周周五至第9周周六)白天

(4)2022年1月1日(第17周周六)

6.9月18日(第2周周六)、9月26日(第3周周日) 、10月9日(第5周周六)正常上班,如相应课程学期总的教学周数无法满足总课时要求,不足的课时请优先安排在这几天。同时在不影响其它时间段正常排课的情况下,不足课时也可以穿插在周一至周五的空余时间段,或者周末时间。

7. 因金工实习、外出等集中实践环节需整周停课的部分专业,编排课表时需跳空停课周,不足的课时根据停课情况,可适当增加周学时或在其它周次补足课时。

(二)节次安排要求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作息时间是上午2节加3节,下午是2节加3节,排课时请合理利用3节课的时间段,不允许出现5节课中跳空首节课,从第二节或第七节开始排课的情况。

2.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原则上同一门理论课程一天不超过3节课,不允许连续两天上。理论课程周学时超过3学时的,不允许出现4节连上、5节连上甚至一天连上的情况。有特殊要求的实验课程、艺术类课程、讲座形式的课程根据课程要求或实验场地的限制,可4节(及以上)连排,课时数超过一天的课程建议隔天上课,不要连续两天上课。

3.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班级每天的上课节数应相对均衡,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课程难易搭配要相对合理。

(三)地点安排

1.因教室资源紧张,请各教学单位排课时充分利用教务处分配的教室资源,避免出现大教室安排小班上课的情况,如教室资源无法满足的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由教务处统筹协调。

2.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实验课程的场地时,只能安排自己学院所有实验中心的场地,不能安排其它教学单位实验中心的场地;涉及到跨中心上课的教学单位,只能在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确定后通过实验教学系统进行安排。

部分实验室机房因搬迁原因需要另建的,相应的教学单位和实验中心应根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实验课时间,保障下学期实验课程的正常运行。

下学期大学物理实验和建筑工程学院的实验课程需要在越秀校区上课,编排课表时应安排在半天内,避免发生校区冲突。

3.梁林校区教学楼比较分散,排课时候注意充分考虑专业和教师的上课场地,一期和二期部分相距较远的教学楼,排课过程中会自动进行屏蔽。

三、其他事项

1.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确定后,将同步课表到实验教学系统,后续的实验安排工作,实践教学科将另行通知。

2.课程表初排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检查课程课时等安排情况及班级课程表的合理性,并进一步优化课程表。

3.课程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再调整。确因任课教师身体原因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教学单位需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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